导读: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在风险提示中称,未批准任何交易场所设立分支机构,外省交易场所在我省开展经营活动属于违规经营行为。
一、多省份发布风险提示
近期,多个省份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风险提示,指部分地方交易所、金融资产交易所等违规跨区域展业。
12月21日,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风险提示:
经前期初步排查,该局发现深圳市前海融资租赁金融交易中心、深圳亚太租赁资产交易中心、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武汉金融资产交易所、大连金融资产交易所、漯河市国信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天安(贵州省)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等7家地方产权交易所、金交所未经批准,开展非标债务工具登记备案发行活动,部分业务面向社会公众,存在较大风险隐患。
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在风险提示中称,未批准任何交易场所设立分支机构,外省交易场所在我省开展经营活动属于违规经营行为。请投资人认真核实交易场所相关信息,除中央金融监管部门批设的交易场所外,其他交易场所均不得在我省发行、销售或代理销售金融产品,不得向个人销售或者变相销售产品。
据《中国经营报》报道,山东淄博市5家国企以相互借款形成的应收账款作为基础资产,通过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等各类交易所挂牌备案融资10亿元,产品收益率最高10%
该局提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牢固树立合规经营理念,严禁违规为外省交易场所提供中介、销售和支付结算等服务。该局将强化联动协调,会同银行业监管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人员实施行政处罚。涉嫌违法犯罪的,将及时移送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处理。
稍早前,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风险提示,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等公司未经批准,涉嫌在区内开展交易场所展业活动。
12月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外省交易场所未经批准在广西区内开展经营活动的风险提示》称,近日,该局收到相关线索,反映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等公司未经批准,涉嫌在区内开展交易场所展业活动。
今年8月,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也发布风险提示函,该局收到大连市金融发展局《关于普惠金融交易中心(大连)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函》。大连市金融发展局称,普惠金融交易中心(大连)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6月底停止新业务。
另外,该局前期排查工作中发现,
一是该交易中心在停业整顿期间违规开展业务,已将涉嫌违法违规线索转交市公安局;
二是该交易中心存在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符的情况,已在工商注册系统中被列为经营异常名录。鉴于以上情况,如在工作中发现该交易中心开展业务,请注意加强风险提示和防范。
而在今年5月,北京金融监管局发布公告表示,近日收到相关线索,反映海峡(漳州)金融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未经北京市批准,涉嫌在京设立分支机构并开展交易场所展业活动。
二、金交所非标“总体风险较高”
稍早前,12月18日,证监会披露,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第五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报了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攻坚战工作进展情况和面临的主要问题,并就推进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攻坚战下一阶段工作进行研商部署。
会议强调,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攻坚战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前期持续开展交易场所违规乱象整治、清理整顿“回头看”行动基础上,对交易场所违规活动和遗留问题风险开展的总体战。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攻坚战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不能有丝毫懈怠。要发扬斗争精神,聚焦难点问题,主动作为,压茬推进,全力完成攻坚战工作任务。
会议要求,各地区在统筹做好攻坚战各项工作过程中,要抓住主要矛盾,对风险突出、涉众性强、涉及面广的重点交易场所问题和风险,采取针对性的措施,稳妥有序推进处置工作。
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简称金交所)登记备案、挂牌交易的非标债务工具总体风险较高,要督促辖内金交所依法合规经营、严守业务边界,稳妥压缩金交所数量,严格落实金交所不得向个人销售产品、不得跨区域展业的底线要求,同时也要防控区域性股权市场、产权交易机构等其他类型交易场所开展高风险的非标债务工具融资业务。稳妥推进商品类交易场所风险处置工作,解决其数量过多、重复建设、合规业务模式不完备、违规频发甚至涉嫌非法期货违法犯罪活动等问题。
会议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严控交易场所数量始终是清理整顿工作的重点之一。目前,交易场所总体上仍呈“小散弱”格局,服务能力不强。交易场所建设要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资源禀赋、监管能力相匹配,破除无效供给、减量提质,审慎论证拟设新交易场所。
会议强调,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指导下,在交易场所准入、事中事后监管各环节不断完善配套规则和制度体系,防止出现监管真空。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要推动研究建立本行业领域交易场所和交易品种的规范管理制度。各地区要进一步理顺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和工作协作机制,抓好规则制度落地执行。
会议指出,各地区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交易场所及相关主体涉嫌违法犯罪活动,对情节严重、危害较大的违法犯罪活动要重拳打击,以打促整,以打促稳,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及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第五次会议有关要求,金交所应严格落实不得向个人销售产品、不得跨区域展业的底线要求。
目前,证监会已公示备案三批、总计34家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业内常简称四板市场。此前,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曾多达40家。根据规定,区域性股权市场不得为省外的企业私募证券或股权的融资、转让提供服务。
由于私募债、定向融资、股权质押、ABS等高风险非标资产盛行,“侨兴债”事件后,一些四板市场成为“清理整顿”对象。
三、地方金交所的业务模式
之前,一些城投定融产品正通过微信公众号、传单推介等方式走向个人投资者。城投企业通过在地方金融资产交易所发行定融产品,是近几年以来的金融特色创新。
城投企业在融资饥渴症发作的情况下,几乎将国内各类金融产品都尝试了遍。城投企业除了与银行和证券公司开展传统的贷款、标准化的债券等业务之外,还与信托、租赁、私募基金、地方金融资产交易所进行合作。
各类金融产品的募集资金的能力不同,因而相应的融资成本也不同。在成本分化的情况下,各类产品形成了自己的定位,有自己的细分市场。普遍的规律是成本越高,客户越下沉。发行定融产品的城投企业,大都以普通地级市下的区县级城投公司为主。
其中,地方金交所的产品相对而言,整体规模更小,更不为大众所熟悉。然而,这种产品的盈利空间更大,为从事业务的相关机构和个人,带来了巨大的收益。
从事定融产品机构的公司主要包括主承销商的中介机构和募集资金的“第三方财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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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者负责承揽业务和创设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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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者负责产品的销售。
地方金交所则提供备案,解决产品的合法合规性问题,并且收取约千分之三到千分之五的费用。金交所的另外一个重要作用,是对资金的监管,可以有效保障投资者的资金直接进入城投企业的账户,以及还款资金从城投企业划转至投资者的账户,从而大大降低了业务相关的欺诈风险和操作风险。
本文此处简单介绍一下地方金交所的定融产品。
定融产品本质上就是一个私募性质的债券产品,在法律性质上和深沪交易所发行的私募债券或是交易商协会发行的PPN没有本质区别。当前定融产品业务运作已经形成了相关的标准化的文件格式。
然而,由于地方交易所的地位相比深沪交易所的地位,因此,包括银行理财、公募基金在内的资金无法购买或是不愿意购买这类定融产品。这使得定融产品通常是面向高净值客户募集。由于地方金融交易所在高净值客户的认知中,信用相对正规金融机构较低,因此同等条件下的定融产品,成本要高于信托产品和证券资管产品。
地方金交所的政信业务交易结构图示例:
定融产品为了弥补这种募集资金的劣势,有几种方式。
一是降低门槛,有的定融产品,最低认购额度是5万元或10万元,相对信托产品之前100万元的最低认购门槛大大降低。
二是分批小量发行多期产品,突破了私募的人数限制。
比如,城投公司本来是想融资2亿元,如果发行一个产品募集资金,5万元的投资规模门槛,那么需要4000个投资人。这就突破了私募产品不得超过200人的限制。定融产品的解决方案是分为多期发行,每期产品的规模为1000万元-2000万元。
突破私募限制,使得产品的募资能力得以增强,成本也会相应下降,这为产品的盈利挤压出来一定的空间。然而,由于涉及面扩大,一旦违约将有可能引发重大社会问题,其中的风险不容小看。
第三种方式是属地化发行。
也就是定融产品只针对城投企业所在的地区的投资者发行产品。由于本地投资者对于当地政府的认可,这种方式可以大大的降低融资成本。
像某东部发达省份的一些县级平台,曾经属地化发行的定融产品,成本在6%左右,比信托产品还要低2-3个百分点。属地化发行时,通常都有本地政府的变相支持,比如号召本地公职人员购买,或是将募集场所放到地方政府办公大厅,以增强百姓的信心,等等。
因此,属地化发行,作为主承销商的私募机构,通常都要运作一定的社会关系,动用相应的政府资源。属地化发行并不是真正的市场化运作。
近几年来,政策对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举债和地方政府增加隐性债务进行了规范整理。在这种大形势下,传统正规金融机构如银行理财的非标、证券资管和基金子公司的非标业务,都受到了限制。在此过程中,信托公司针对地方融资平台的融资受限较少。到了2020年下半年,随着“资金信托新规”出台,信托公司的资金信托的规模受到限制,对于地方融资平台的业务开始收紧。
这种形势下,作为“化外”之地的地方金融资产交易所定融产品,开始迎来发展机遇。
来源:21财经/结构化金融等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