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场各方的关注与殷切期待下,继6月证监会发布《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后,时隔近半年,新三板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终于再次迎来实质性进展。

  11月27日,沪深交易所相继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转板上市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向创业板转板上市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统称《转板上市办法》),明确精选层企业向科创板或创业板转板上市的条件、审核机制与程序和上市衔接安排。

  “未来,《转板上市办法》落地实施,将为沪深交易所尤其是科创板、创业板提供源源不断的优质科创企业上市资源,同时也能更好地解决新三板企业出路性问题,拓宽挂牌公司的融资渠道及发展空间。”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对记者表示。

  “5+2”转板条件比肩IPO

  精选层企业转板至科创板或创业板上市的条件是此次《转板上市办法》中最受市场关注的内容。《转板上市办法》以科创板、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以下简称“首发上市”)的相关制度安排为基础,对转板上市主体的公众性和流动性做出针对性要求。

  具体来看,新三板挂牌公司申请至科创板或创业板上市,应当在精选层连续挂牌一年以上,且最近一年内不存在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应当调出精选层的情形,同时还需要满足“5项基本+2项新三板特殊”的条件要求。

  其中,5项基本要求与交易所上市标准保持高度一致。一是应当满足科创板或创业板现行的上市市值与财务指标等发行条件,同时符合科创板或创业板定位;二是转板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最近三年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因涉嫌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或者最近12个月受到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谴责等情形;三是股本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四是社会公众持有的公司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社会公众持股的比例达到10%以上;五是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标准,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转板公司申请转板上市,表决权差异安排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两项“特殊条件”则是指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董事会审议通过转板上市相关事宜决议公告日前连续60个交易日(不包括股票停牌日)的股票累计成交量不低于1000万股。

  “附加的转板上市条件并不难达成。”金长川资本董事长刘平安对记者表示,上市公司需要有股权分散度,股东人数不低于1000人是对转板企业公众性的基本要求。同时,精选层首批32家企业的平均股本是1.72亿股,从精选层目前的换手率看,每个交易日达成20万股的交易规模较为容易,也是对流动性的基本要求。

  监管及交易制度有效衔接

  由于转板上市属于股票交易场所的变更,不涉及股票公开发行,且转板公司在精选层挂牌期间已接受持续监管,具有一定的规范运行基础,因此《转板上市办法》进行了相应的制度衔接。

  在决定有效期方面,根据《转板上市办法》,沪深交易所自受理申请文件之日起两个月内做出是否同意转板上市的决定,较首次公开发行3个月的审核期明显缩短,充分体现出转板效率。

  在股份限售的衔接方面,考虑到转板公司在精选层挂牌之前以及在精选层挂牌期间分别至少已执行一年的限售期,因此精选层转板上市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监高的限售期设置为12个月。开源证券中小盘研究首席分析师任浪表示,根据上述规定,预计符合条件的首批挂牌精选层公司最快可在2021年四季度初实现转板上市。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指导意见》,在保荐和持续督导方面,转板企业按交易所规定聘请证券公司担任上市保荐人,保荐要求和程序可以适当调整完善。在《转板上市办法》中,保荐要求得到进一步明确,保荐人持续督导期间为转板公司转板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但转板公司提交转板上市申请时已在精选层挂牌满两年的,持续督导期间为转板公司转板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1个完整会计年度。安信证券新三板首席分析师诸海滨认为,在计算挂牌公司转板上市后的股份限售期时,原则上扣除在精选层已经限售的时间,这一点对于企业而言,或能增强转板制度的吸引力。

  此外,为了更好地实现转板上市的衔接,《转板上市办法》还明确了转板上市首日的开盘价原则上为转板公司在精选层的最后一日收盘价。

  制度落地带动多方受益

  作为此次新三板全面深化改革的核心制度之一,《转板上市办法》的出炉意味着相关工作即将步入实际操作阶段。分析人士表示,待转板上市制度真正落地后,将对相关各方产生积极影响。

  对新三板市场而言,其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将得到充分发挥。此外,刘平安表示,转板的流动性示范效应,将促进改善新三板长期流动性不足的问题。同时,也有利于新三板市场吸引增量资源进入,包括优质挂牌公司和投资人,为新三板市场提供新的源头活水,助力市场形成合理的估值体系。

  对整个资本市场而言,新三板近年来充分发挥“苗圃”功能,不断为A股市场贡献新鲜血液。根据Wind数据统计显示,截至11月27日,今年以来有94家新三板企业成功登陆A股市场,占全部IPO企业数量比重近三成,是A股上市企业的重要来源。

  据诸海滨团队统计,目前精选层首批和第二批待发行的公司中,有33家满足创业板财务标准,7家满足科创板财务标准。预计符合转板上市要求的公司或会随着转板预期的明确,估值逐步修复。

  值得注意的是,新三板市场不仅仅是沪深交易所的后备资源库,在深化改革不断推进的过程中,其独特的投资和融资价值正进一步凸显出来。分析人士表示,转板上市针对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提供一个可以自主选择的选项,可为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提供差异化、便利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