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春生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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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科上海破产与不良资产法律事务部主任、上海律协破产与不良资产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最高检察院专家库民事行政法律专家。

从事法律工作近30年,主要从事清算及不良资产处置业务。担任上海隆勒环保机械有限公司、马钢(上海)工贸有限公司、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等破产清算及强制清算案件破产管理人、代理人的主办律师。

2016年起,担任上海律师协会破产与不良资产专业委员会委员;并于2017年,参加编写《上海律协(试行)破产案件债权人会议的筹备及召开操作指引(2017)》。文春生律师还担任多个公司的破产申请专项法律顾问,以及代理多个公司以债权人身份或者承租人身份参与破产清算程序,同时担任多家公司的歇业清算专项法律顾问。